新华社贵阳12月3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胡星)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检察院将其推上被告席。当前,贵州省检察机关说起一同针对行政机关“怠政”的行政公益诉讼。
记者从贵州省国民检察院据悉,2014年11月27日,岑巩县国土资源局与岑巩县鑫华车子修配检验局限责任企业签定了《国家所有建造用地运用权出让协议》,约定出让面积为19316平方米的国家所有建造用地运用权,出让价款为901万元。于今年10月9日,该企业尚有601万元未缴纳。
贵州省岑巩县国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觉这一概况,遂向岑巩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提议,提议该局督促公司支付所欠出让金及相干违约金。假如在期限内未支付,国土资源局应向法院起诉或破除协议。
收到检察提议书后,岑巩县国土资源局仅向公司下达了催缴土地出让金通告,并没有十足依法履行职责,国度利益遭到损耗。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维护国度利益,当前,岑巩县国民检察院就岑巩县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的举止,依法向法院说起行政公益诉讼。
(原标题:贵州岑巩:检察院就国土局怠政说起行政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