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5月29日 收购协议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818号-1 收购人(全称):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探讨所(甲方) 供给商(全称):深圳市清立净环境保护科技局限企业(乙方) 为了庇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国民共和国政府收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则、规章,双方签定本协议合同书。 1.名目消息 (1)收购名目名称:院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应用集成示范(1200吨有机肥制造线) (2)收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0818号 (3)名目内容:院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应用集成示范(1200吨有机肥制造线) (工程名目)承包范畴:无偿培训,无偿保修1年,其它不可抗拒原因及人为损坏,甲方支付资料本钱费率,保修期满后的修理更换酌情收取本钱和效劳费。名目经理:蒋德光。 2.协议金额 (1)协议金额小写:992400 大写:玖拾玖万贰仟肆佰元整 (2)详细标的如是: (3)协议价值方式:固定总价协议。 3.履行协议的时间、地点及形式 协议履行日期:2020年05月27日,履行期限:100天。 地点:湖南省农业环境生态探讨所高桥基地 形式:按协议执行 4.付款 1、收到发票后3天内支付协议总额的40%;主体设施制作达成后,初步验收后支付协议的55%,其它设施到达指定地点安装完结后验收及格4周内,付协议的3%,质保期1年(主体设施2年)满后付清余款。协议支付前乙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2、预付款依据收购文献的约定,在协议签定前提交不超越协议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协议纠纷形式 起首经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经过之下门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国民法院说起诉讼 6.构成协议的文献 本合同书与下列文献一同组成协议文献,如是述文献之中有全部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之下顺序解释: (1)在收购或协议履行进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合同完成的变更或补充合同 (2)成交通告书 (3)响应文献 (4)政府收购协议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协议条款 (6)通用协议条款(假如有) (7)准则、规范及其相关技艺文献,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假如有) (8)其它协议文献。 7.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2020-05-27生效。 8.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4份,收购人执2份,供给商执2份,均具备同等法律出力。 协议订立时间:2020年05月27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纪雄辉 法定代表人:唐澳琪 委托代理人:高小平 委托代理人:蒋德光 手机:0731-84693505 手机:13808838968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华夏农业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帐号:41007000040030911
来自:红网概括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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