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信息,华夏银行保障监督治理委员会行政惩罚打算书显现,华夏人寿北京市分企业因存留手续费纪录不真正的犯法举止被银保监会司罚款50万元。
相干责任人王征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原文如是:
华夏银行保障监督治理委员会行政惩罚打算书
(银保监罚决字〔2022〕40号)
当事人:华夏人寿保障股份局限企业北京市分企业(之下简单称呼华夏人寿北京市分企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1号楼23—32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亮
当事人:王征
职务:时任华夏人寿北京市分企业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保障法》(之下简单称呼《保障法》)和《中华国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等相关划定,银保监会对华夏人寿北京市分企业涉嫌犯法违纪一案发展了立案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外出政惩罚的实是、理由、根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法定陈述申辩期内,当事人未提议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华夏人寿北京市分企业存留手续费纪录不真正的犯法举止:
2018年6月华夏人寿北京市分企业参加某单位收购保障产物效劳的公布招标并中签。可是2018年6月至2020年9月,华夏人寿北京市分企业将上述参加公布招标获取的保障营业在焦点营业体系中纪录为中介机构代理营业,共计保单18份,涉及保费7884.53万元,列支手续费1473.6万元用于支付中介机构其它效劳费率。
时任华夏人寿北京市分企业分管企业团险营业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王征对上述违纪举止负有干脆责任。
上述实是有企业参加公布招标的相干文献材料、企业委托不业余代理机构提供消费者效劳的留存材料、企业焦点营业体系截图、投保单及保障单影印刷物件、人身保障营业不业余代理委托合同、财务凭证、相干概况讲明、任职文献、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声明。
综上,银保监会打算作出如是行政惩罚:
上述犯法违纪举止,违反了《保障法》第八十六条的划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华夏人寿北京市分企业罚款50万元,对王征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当事人理当在接过本惩罚打算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代理银行驶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惩罚款。
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惩罚打算,可行在收到本惩罚打算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华夏银行保障监督治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行在收到本惩罚打算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国民法院说起诉讼。复议、诉讼时期本打算不断止执行。
2022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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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