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说
大连新闻传媒团体记者许明,擅长以诗词的方式评论新闻。自称“好写诗而不拘平仄,每有所成则欣然忘食”,人称诗人记者。
头像作者:董汉勇 漫画作者:邹晶
?许明?
抓癞蛤蟆被刑拘再引关心。
近日,旅顺口区两名男士趁夜色捕捉26只癞蛤蟆,被警方逮个正着。二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日前案件正好进一步审理中。
据理解,在国家内部众多地域,相似的案件其实不少见。
癞蛤蟆在农村很常见,依照通常的审美,其相貌着实丑陋了点。一种人一心想谋取不可能得手的东西,可行形容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另有一句歇后语:癞蛤蟆趴脚面——不咬人膈应人。但是即使如许,癞蛤蟆还不是想抓就能抓的。
“逮癞蛤蟆也触犯法律?”这是好多人的疑问,回答是确信的。为何呢?由于癞蛤蟆位列“三有庇护动物”。“三有庇护动物”是指有必定的经济价格、有必定的科研价格、对环境有利的陆生野生动物。
依据我们国家刑法及相干法律划定,私自捕捉“三有庇护动物”20只(条)以上就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隶属重要刑事案件。
2000年,原国度林业局专门发表了“三有动物”庇护名录,常见的麻雀、壁虎、蟾蜍、青蛙、野鸡、野兔和各式蛇类皆是“三有动物”,大家都有1700多个。
也便是说,早在20好几年前,“三有动物”就曾经被确定了。可那么好几年往日了,由于捕捉“三有动物”而被刑拘的案件依旧不少,除了部分人是明知而为之,更多的是由于不晓得,稀里糊涂就犯了罪。
不晓得“三有动物”,还不晓得捕捉举止可能发生的后果,讲明相干的法律宣传无普遍到位,更无深入人心。
本年是展开《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对于展开法治宣传教导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第二年。执法应先普法,普法事业要把要点放到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位置和人群,要让群众知晓甚么能做、甚么不行做、少许事宜做了以后有甚么后果。普法到位了,对犯法者依法惩处才能使人愈加口服心服。
正所谓:
莫要小瞧癞蛤蟆,
庇护动物也有它。
远远看着别动手,
抓它你也得被抓。
不解更要去理解,
法律明文上面写。
由于没有知犯了罪,
普法切实很急切。 更多国家内部资讯关心咱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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