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7月14日,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发表了2张罚单,剑指内蒙古伊泰财务局限企业及其相干责任人。
罚单显现,内蒙古伊泰财务局限企业的最重要的犯法违纪实是(案由)为董事会未按划定履职。张立峰是上述违纪事项责任人。
针对上述犯法违纪举止,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银产业监督治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内蒙古伊泰财务局限企业惩罚款国民币30万元;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银产业监督治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对张立峰处以警告。
依据官网,内蒙古伊泰财务局限企业是属于于内蒙古伊泰团体局限企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企业由内蒙古伊泰团体局限企业(60%)和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局限企业(40%)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0亿元国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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