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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院判决东电4名前高管就福岛车祸作出巨额理赔

2022-7-14 09:07| 发布者: wdb| 查看: 38|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日本法院判决东电4名前高管就福岛车祸作出巨额理赔,更多国际新闻信息关注我们。

日本法院判决东电4名前高管就福岛车祸作出巨额理赔 2022年07月14日08:57 | 来自:新华网 小字号

  新华社东京7月13日电(记者姜俏梅)日本东京位置法院13日就东京电力企业(之下简单称呼“东电”)股东起诉东电前经营团队一案做出判决,请求东电前会长等4人理赔企业约13.3万亿日元(1美元约合137日元)。这是初次断定东电前治理层在福岛第一核电站车祸中承受民事责任的司法判决,理赔额度为日本审判史上最高。

  这是2021年1月8日拍摄的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和核污水储水罐。新华社/一同社

  东电股东以在福岛第一核电站车祸中蒙受巨额损耗为由说起诉讼,请求东电前治理层5人理赔企业22万亿日元。东京位置法院13日宣判,责令东电前会长胜俣恒久、前社长清水正孝等4人共计理赔13.321万亿日元。前常务董事小森明生被法院判定负有过失,但免于承受理赔责任。

  据日本媒体报导,本案第一大分歧在于原告股东方以为日本政府地震考查探讨推行本部推出的“长久估价”可信,前治理层事先认识到庞大海啸可能袭击核电站但忽略大意未采用相应对策;而前治理层称“长久估价”可信度低,没有办法预测庞大海啸导致的受灾概况,即使预测到了也来不及采用对策。

  2017年10月12日,身着核防护服的施工人士从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内走过。新华社发

  从判决结果来看,东京位置法院周全扶持原告主张,以为地震考查探讨推行本部推出的“长久估价”具备相应的“科学可信度”,并据此判定东电前治理层有义务采用应对海啸对策。

  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岛县周边海域产生9.0级地震并激发特大海啸,形成重要人士伤亡。受地震、海啸双重作用,东电全部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大批放射性物质泄漏,迄今有至少上万名车祸受害者发起30多起集体诉讼,向东电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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