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韩宇航
7月7日,广东证监局公告,广东证监局2022年3月14日印发《对于展开辖区私募投资基金2022年自查事业的通告》(广东证监发〔2022〕25号),请求各私募基金治理人组织展开自查事业,此中治理范围在2亿元(含)以上的私募基金治理人理当向广东证监局报送自查资料,截止6月15日,仍有24家私募基金治理人未按请求报送自查资料。
另外,广东证监局请求24家私募基金治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携带自查资料于8月15日下午2点到该局接纳看管约谈。如仍拒不履行匹配义务,广东证监局将采用进一步惩戒举措。
表:未按请求组织展开自查事业的私募基金治理人名单及机构P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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