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络 video is loading... 自治区纪委监委近日通报损伤营商环境典范案例。 1、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市场监督治理所负责人康伟东、副所长亮景普,违纪执法,侵害公司合法权益难题。 赛罕区榆林镇市场监督治理所事业人士在对某滑雪场执法审查时,副所长亮景普带领临聘人士在未出示《查封通告书》,未履行相干程序的情況下,对滑雪场设备设施发展查封扣押,作用了公司寻常制造经营运动。康伟东作为该所负责人,不正确履职,对事业人士违纪执法负有领导责任。康伟东遭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亮景普遭到党内惨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赛罕区市场监督治理局对康伟东作出免职,对亮景普作出调离执法一线料理。 2、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合作交流中心主任高科靠前效劳主动效劳意识不强,贯彻改良营商环境主体责任不到位难题。 高科在效劳对接某科技企业进程中,对公司提议的暂时办公用房租用事情不作为慢作为,延续跟踪效劳中不踊跃主动与公司对接,存留消极对待、推诿应付难题。效劳公司改良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效劳意识显著不足。白云鄂博矿区纪委对高科予以通报批评。 3、呼伦贝尔市规划局原正处级调研员李玉秋应用职务便捷,违纪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贿赂难题。 李玉秋在担任呼伦贝尔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久间,应用职务上的便捷,为他人在名目规划审核、结算工程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22名公司主财物共计 565万元,惨重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李玉秋遭到开除党籍处分,依规撤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难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料理。 更多国家内部资讯关心咱们。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