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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委托贷款出示兜底合同,云南红塔银行被罚35万

2022-1-21 10:06| 发布者: wdb| 查看: 70|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快看|委托贷款出示兜底合同,云南红塔银行被罚35万,更多证券新闻关注我们。

记者 | 章宇璠

编辑 | 张一诺

120日,华夏银行保障监督治理委员会玉溪看管分局发表了三张罚单,剑指云南红塔银行股份局限企业及其相干负责人。

罚单显现,云南红塔银行股份局限企业的最重要的犯法违纪实是(案由)是为委托贷款出示兜底合同,承诺承受委托贷款风险。

旃绍平,时任玉溪市商业银行董事长、玉溪市商业银行更名为云南红塔银行时期履行董事长职责,对云南红塔银举止委托贷款出示兜底合同,承诺承受委托贷款风险的违纪举止负有干脆领导和干脆经办责任。

李俊文,时任玉溪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对云南红塔银举止委托贷款出示兜底合同,承诺承受委托贷款风险的违纪举止负有干脆经办责任。

针对上述犯法违纪举止,华夏银行保障监督治理委员会玉溪看管分局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银产业监督治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局限企业罚款35万元。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银产业监督治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旃绍平处以警告,并惩罚款国民币20万元;对李俊文处以警告,并惩罚款国民币10万元。

同年113日,云南红塔银行股份局限企业因董事、顶级治理人士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职被罚款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