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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消费者经理诈骗1.48亿大案延续:一审被判15年,退赔集资款4469万元

2021-11-16 11:39| 发布者: wdb| 查看: 54|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中信证券消费者经理诈骗1.48亿大案延续:一审被判15年,退赔集资款4469万元,更多证券新闻关注我们。

记者 张晓迪

中信证券(山东)局限责任企业潍坊市鸢飞路业务部(之下简单称呼“中信证券潍坊鸢飞路”)前消费者经理张某,因集资诈骗1.48亿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一审判决书显现,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国民法院于2021年9月8日宣判张某集资诈骗一案,除了领刑15年,张某被并惩罚金50万元。另外,奎文法院还责令张某退赔集资参加人集资款4469.86万元。

2021年4月15日,奎文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涉嫌诈骗一案。2016年至2020年6月,张某任中信证券鸢飞路业务部消费者经理时期,为了弥补投资亏空,经过伪造中信证券潍坊鸢飞路业务部公章以及股票代持合同、购置清单等,对其负责治理的中信证券消费者谎称可行便宜购置定增股票,并承诺高额回报的形式骗取他人钱款,用于其在非法平台上从事高风险投资。

截止案发,张某共诈骗61人,合计近1.48亿国民币,此中以本息的方式返还被害人1.05亿元,形成上述被害人实质损耗4469.86万元。

奎文区法院称,2020年6月5日,张某到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投案,如实供述了非法集资的实是。

奎文区法院审理以为,张某以非法所占为目的,运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庞大,组成集资诈骗罪。除了客观上的犯法实是,奎文区法院还称,主观上,张某作为金融产业从业人士,对其投资的五个非法平台有准确认知,且在其运用本人资金投资显露亏空后,编造理由骗取他人钱财再一次投入非法平台,明知无偿还能力而大批骗取资金,非法获取资金后,用于风险极高的投资,主观上有非法所占的故意。

据界面新闻记者考查,除了集资诈骗,作为消费者经理,张某还存留代客理财概况,私自操作消费者证券账户达28个。这28个账户最重要的系张某亲人、亲戚账户。

据张某供述,其诈骗集资与非法操作28个账户之中存留关联关连,一位不想具名的知情人员叮嘱界面新闻记者,张某涉嫌诈骗的款项用途最重要的有三,一部分用以给投资人支付利息;一部分用以接着炒外汇、黄金;一部分则映入这28个账户炒股、买基金“刷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