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关注微博 关注微信

全球新闻在线

全球新闻在线 首页 文化资讯 人文风俗 查看内容

“扔垃圾”被刑拘是一种警示

2021-10-28 10:41| 发布者: wdb| 查看: 118|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扔垃圾”被刑拘是一种警示,更多关于大连动态新闻关注我们。

  10月19日,据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信息,近日,杭州一58岁吴大妈看垃圾有点重,忙了一天家务懒得下楼,便将两袋生活垃圾扔下楼,中间另有两个玻璃瓶和金属罐,其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好多人对高空抛物罪,本来存留着这样一种认知错误认识区域:只需不形成伤亡等后果,就不会有甚么事,甚而以为这都不算犯罪。这就大错特错了,高空抛物罪入刑,恰好便是指无形成惨重后果的概况。而高空抛物一朝形成必定的后果,依据不同的情形还可能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重要责任车祸罪等。

  无一项罪名的设立,所以惩罚为目的的。要害是经过这类设立和执行,让民众对某些举止的危害性和惨重性有愈加充分的认识,继而发生敬畏意识,约束本人的举止。以高空抛物罪为例,本质上仍是一场寿命平安教导,是维护国民群众“头顶上的平安”。让每一种人、每次高空抛物时,都有一个犯罪感,才能起到最起码的警示和震慑效用。据《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