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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30.96万

2021-10-26 16:05| 发布者: wdb| 查看: 39|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成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30.96万,更多关于娱乐明星内容关注我们。

企查查APP显现,近日,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国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0.96万元。企查查消息显现,该案件案由为建造工程施工协议纠纷。原告方诉称,王珞丹购置的昌平区某别墅发展改装,在未取得国家所有土地运用证、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造工程许可证的概况下,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定了《工程施工协议》,工程完工后,王珞丹方迟迟未组织验收。  裁判结果为原告与王卫星于2012年12月5日签定的《工程施工协议》没有效;王珞丹、王卫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30.96万元等。更多明星影视关心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