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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女童致舞伴瘫痪二审改判免责,审判长:主观上没有伤害故意

2021-7-16 10:22| 发布者: wdb| 查看: 17|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5岁女童致舞伴瘫痪二审改判免责,审判长:主观上没有伤害故意,更多关于国内资讯关注我们。
@华夏之声 7月15日信息,2018年12月,5岁女童小季在舞蹈课上出于互相扶助的本能,拉练习下腰的同伴小丁起身,致对方倒地后截瘫,小丁及其母起诉索赔。一审判决小季及其监护人担责10%,理赔21万余元,舞蹈中心担责90%,理赔137万余元。二审改判舞蹈中心理赔全责,理赔小丁211.48万元。审判长回应,小季作为没有民事举止能力人,主观上无伤害故意,客观上还不具有能够预见其举止可能导致同伴损伤的认知能力,是以不应承受理赔责任。小季父母自愿补偿5万元,得到法院赞赏应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