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2309华夏检察网推出了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国民检察院的一则起诉书,广东省吴川市的男士常某某因强行与工友的女友产生关连,被以强奸罪说起公诉。
根本案情
常某某出生于1990年,是广东省吴川市人,初中文化,务工,住肇庆市某区。
2020年12月10日9时许,被告人常某某得知工友林某某带了一名女士回宿舍过夜,该女士仍在林某某宿舍睡觉后,萌生要与该女士产生性举止的冲动,遂去到林某某位于肇庆市某区的出租屋内,发觉被害人熊某某正好床上裸睡,趁被害人熊某某处于半睡半醒、误认为被告人常某某系林某某的状况下与其产生性关连。
被告人常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本人的罪行。
图:视线华夏
检察院以为
检察院以为,被告人常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其它伎俩与妇女产生性关连,其举止已触犯《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划定,犯罪实是明白,证据切实、充分,理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划定,说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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