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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排行榜]对于2021年积分落籍公示及落籍处理相关事业的通知

2021-7-12 22:04| 发布者: wdb| 查看: 26|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对于2021年积分落籍公示及落籍处理相关事业的通知 ,更多新闻排行榜分享关注我们。

(原标题:对于2021年积分落籍公示及落籍处理相关事业的通知 )

京人社发〔2021〕7号

依据《北京市积分落籍治理法子》(京政办发〔2020〕9号,之下简单称呼“法子”)、《北京市积分落籍操作治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籍公示及落籍处理事业,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是:

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籍资格人士6045人。申请人取得落籍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籍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籍在线申报体系察看本人积分结果及名次。

三、拟取得落籍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络“首都之窗”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取得落籍资格,可按相干划定处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籍资格人士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干部门实名书面反应(手机: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市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籍效劳中心,邮政编码:100050)。反应难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相干部门将依据反应概况发展查证。经查证属实撤消落籍资格的,落籍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籍资格的申请人处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布置好时间,错峰有序处理。本年接着实施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籍资格的申请人,审查经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处理落籍手续。

五、档案审查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干划定处理。资料清单、处理过程详见市人工资源社会保证局政府网络积分落籍效劳专栏提醒。

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籍资格人士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止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越18周岁。

北京市人工资源和社会保证局


2021年7月12日

附件:2021年拟取得落籍资格人士名单

http://fuwu.rsj.beijing.gov.cn/jf2021integralpublic/settleperson/settlePersonTa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