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松阳一醉驾驾驶员闯红灯撞飞电动车,电动车驾驭员当场死亡!)
松阳一醉驾驾驶员闯红灯撞飞电动车,电动车驾驭员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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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05时33分许,李某某驾驭浙K9***1号小型小汽车沿松阳县要津南路由北往南行进,途经要津南路与屏安东路交叉口闯红灯时,与沿屏安东路由西向东行进的泮某某驾驭的松C***5号二轮电动车产生快速磕碰,形成电动车驾驭员泮某某当场死亡。
经鉴别,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8mg/100ml,系醉酒驾驭;事发时,李某某闯红灯经过交叉街口,时速达97km/h-107km/h,而该街口限速为40km/h,存留超速行进的犯法举止。
经松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断定:李某某负该车祸悉数责任,并于当日被刑事拘留。7月8日,经松阳县国民检察院批准,李某某被执行逮捕。
松阳公安交警提示广泛驾驭员:文明交通,寿命至上。切不可把交通法则当“儿戏”,特别是聚会饮酒后,必定要远离方向盘,千万不可行酒后驾驭,不然会给本身及他人家族形成不可挽回的损耗。同一时间在行进至有信号灯的街口时,理当严刻遵守信号灯指令通畅;在经过无信号灯的街口时,应提早减速或泊车瞭望,时候注意四周行人和机动车概况。
来自:松阳交警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