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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排行榜]禽兽不如!莆田男士在深圳强奸前女友,还做出这类事…

2021-7-11 12:06| 发布者: wdb| 查看: 48| 评论: 0|原作者: [db:作者]|来自: [db:来源]

摘要: 禽兽不如!莆田男士在深圳强奸前女友,还做出这类事…,更多新闻排行榜分享关注我们。

(原标题:禽兽不如!莆田男士在深圳强奸前女友,还做出这类事…)


来自|莆仙网概括▼

莆田一“90后”男士与前女友产生口角并强行与其产生性关连,并用自慰棒捅其下体、将数颗葡萄塞入其下体……当前,华夏检察网推出的文书显现,这名男士已被深圳市龙华区国民检察院以强奸罪说起公诉。



深圳市龙华区国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现:


被告人翁某某,男,1994年出生,初中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镇**村**号,现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街道**村**栋**房,因强奸嫌疑,于2020年9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有强奸罪,经深圳市龙华区国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9月30日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翁某某涉嫌强奸罪,于2020年11月27日向深圳市龙华区国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深圳市龙华区国民检察院受理后,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检查了悉数案件资料。深圳市龙华区国民检察院于2020年12月25日退回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补充侦查,该局于2021年1月22日补查重报。被告人翁某某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检查查明

被告人翁某某与被害人张某某曾系情侣关连,案发前已分手。

2020年9月21日凌晨,张某某与友人王某某、“阿*”等人在翁某某事业的深圳市龙华区**街道“**KTV”饮酒娱乐,翁某某映入张某某等人的包房内与张某某产生争吵并用酒泼张某某,后被王某某劝阻离开。当日6时许,王某某送张某某回到龙华区玉翠新村c区2栋华悦公寓A202房的住处,翁某某亦尾随王某某映入该住处。一会儿后王某某离开张某某住处。今后,

翁某某与张某某产生口角并强行与其产生性关连,并用自慰棒捅张某某的下体、将数颗葡萄塞入张某某下体。当日10时许,翁某某离开张某某住处。今后,张某某报警。经鉴别,张某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组成轻微伤。

2020年9月21日19时许,民警在深圳市龙华区**街道**村**栋**房抓获被告人翁某某。


断定上述实是的证据如是

1.物证:自慰棒、葡萄、内裤、避孕套、电话(均为照片方式);2.书证:受案备案表、立案打算书、犯法犯罪前科查询概况讲明、被害人伤情照片、被害人就诊纪录、电话通话纪录、微信账号消息截图、抓获通过、概况讲明等;3.证人证言:证人何某某、王某某的证言;4.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张某某的陈述;5.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告人翁某某的供述与辩解;6.勘验、审查等笔录;7.鉴别意见:广东广正司法鉴别所司法鉴别意见书、广东安络司法鉴别所司法鉴别意见书;8.视听材料、电子数据:案发觉场四周的监控录像、翁某某电话取证汇报及电话数据。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正,足以断定指控实是。被告人翁某某对指控的犯罪实是和证据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深圳市龙华区国民检察院以为,被告人翁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伎俩强行与妇女产生性关连,其举止触犯了《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划定,犯罪实是明白,证据切实、充分,理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翁某某认罪认罚,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划定,可行从宽料理。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划定,说起公诉。


来自:12309华夏检察网